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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招生2023浦东新区初中入学政策(bsport体育入口官方全文)

作者: 小编 来源: 网络   日期:2023-10-10 07:44

  4月6日,浦东新区教育局发布2023年浦东新区初中招生入学政策,将继续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对口入学

  (一)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法规为依据,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在新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区教育局根据“十四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的变化,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公建配套学校建设、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等要求,对本区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整体规划。根据本实施意见和区域内常住人口分布情况,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学校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三)应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登记、验证等线上服务和招生入学咨询服务,为家长办理子女入学手续提供便利。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区教育局和学校及时向社会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加强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家庭、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

  初中教育指导中心、小学教育指导中心指导学校通过网站公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区域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政策、操作细则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浦东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下简称“招考中心”)牵头落实,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家长发放《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家长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招考中心结合本区实际,制订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操作细则(以下简称“操作细则”),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五)招考中心和初中教育指导中心、小学教育指导中心根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提供的本区入学适龄儿童数据,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级规模,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

  (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初中教育指导中心、小学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实施均衡分班,严禁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严禁以、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拔学生。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得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有关政策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2023年初中招生,本区继续在部分学校(名单另行公布)实行“一个门牌号一居住户,五年内只安排一次同校对口入学(同一居住户多孩除外)”的政策(以下简称“五年一孩”政策)。各相关学校要建立对口入学新生信息库,加强入学新生信息比对。

  本区将继续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对口入学。如对口招生地段内登记入学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由招考中心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先后等排序安排入学,超额部分作统筹安排。

  招考中心和初中教育指导中心、小学教育指导中心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和操作细则认真落实初中阶段招生入学各项工作。

  1.小学毕业信息核对。4月13日-4月24日,各校有序组织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通过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同时,组织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学生直升意愿。4月24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2.回户籍(居住)地就读。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核对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核对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为4月24日。招考中心将按照本区初中招生入学的有关要求和操作细则,安排申请回本区就读的学生入学。

  3.初中入学方式。本区公办初中按户籍、居住地段等信息对口安排学生入学,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学生对口入学。公办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小学部实施“五年一孩”政策的一贯制学校,学生升入初中时仍按户籍、居住地段等信息对口安排入学。本区公办寄宿制学校限在本区范围内招生。

  4.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符合在本区就读初中条件的(入学条件同小学新生),统筹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本市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5.来沪就读六年级。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五年级的本市户籍学生、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如需在本区就读六年级,家长须向区级指定登记点(名单另行公布)提供相关证件,办理入学信息登记手续,由招考中心统筹安排入学。

  1.公布招生简章。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处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根据区域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将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区政府网站教育频道上公布。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办学校应在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经区教育局审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民办一贯制学校一般应设置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初中招生,承接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以及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生源,经区教育局审定,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区教育局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及公告须报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处备案,同时通过学校网站等途径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办学特色、招生计划、收费情况、“三个承诺”(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测试、测评、学科练习、面试或面谈,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等。

  2.实施网上报名。本市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5月6日-5月8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5月11日-5月13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填报1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一旦完成报名,将不得再次报名或修改报名信息、放弃报名志愿。

  3.规范录取程序。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5月5日,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工作。5月17日-5月18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实施全程录像,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招考中心负责公布,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5月20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录取验证。5月22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4.发放入学告知。5月20日起,本区将通过短信、“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等渠道陆续告知相关入学信息。民办学校完成招生工作后,将录取名单报招考中心。学生按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手续。

  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未被民办中小学校录取的,根据公办中小学校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招考中心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操作细则安排入学。小学毕业生如已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按照填表时所选择的户籍(居住)地,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就读。

  区教育局相关部门和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和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2.本区招生信息,包括公办学校对口招生的区域范围、招生入学操作细则等信息。

  3.各类学校的办学规模与设施等基本情况,包括:在校学生人数、学校占地面积、校舍建筑面积、运动场地面积、教学设施设备等。寄宿制学校须公布其寄宿设施情况。

  4.各类学校教职工人数、专职教师人数和师生比、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等。民办学校还须公布学校教师队伍中退休返聘教师的人数和比例。

  7.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在线咨询方式、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信访接待部门地址。

  学校应通过本单位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开招生的相关信息。区教育局信息公开责任部门要加强对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办。

  4月7日起,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其中公办学校全部开展,民办学校可以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主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课程教学、课后服务、办学特色等情况,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但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招考中心和学校应在完成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安排、招生录取等工作后bsport体育入口,8月15日前向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31日前将学生入学信息对接到“上海市基础教育学生信息管理系统”。

  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年注册制度,由招考中心和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学年注册告知书”,明确注册对相关证件核对的要求。

  区教育局各相关部门、招考中心、初中教育指导中心和小学教育指导中心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义务教育资源保障力度,完善招生工作决策机制,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特别是要加强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对学校经常性督导的优势,对区均衡配置教育资源、保障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权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招生等方面进行过程性监督,监督并指导学校履行依法规范办学的责任,健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近入学工作的常态化监督机制。

  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开展招生入学工作中,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完善监督工作机制,主动接受市、区两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于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与相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解决本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由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和组织人事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挂钩。区教育局将招生违规情况、对违规现象的监督查处情况纳入对学校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录取学生时以学生、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存在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组织对报名的学生家长进行测评、调研等活动的,擅自在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由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和计财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酌情核减该校的招生计划数,核减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2024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排和要求将在市教委公布相关政策后,由区教育局统一部署,各类学校不得提前开展招生及相关工作。

  公布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和招生入学工作具体事项,以及按规定须向社会公布的其他有关招生入学信息。

  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始开展(公办学校全部开展,民办学校可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3.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

  3.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截止日。

  2023年长宁区公办初中划片电脑派位对口入学方式公布,娄山中学教育集团 ( 娄山中学 、泸定中学)、延安初 中、天山初中教育集团 (姚连生中学)片内小学:江五教育集团 ( 安顺路小学)、天 一教育集团 ( 天

  徐汇区初中入学采用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继续实行按学生户籍性质,采用小学对口入学、划块电脑派位入学相结合的方法入学。

  普陀区民办初中摇号录取名单公布,包括上海安生学校(初中) ,市民办新黄浦实验学校,华东师范大学附属进华中学等。

  2023上海长宁民办初中摇号结果公布,包括上海民办包玉刚实验学校(初中),上海市民办新世纪中学等学校摇号录取名单。

  2023上海徐汇区民办初中电脑摇号录取名单公布。包括上海民办南模中学,上海民办位育中学等。

  2023徐汇区民办小学电脑摇号录取结果公布。上海市民办盛大花园小学,上海市世外小学等民办小学录取名单揭晓。

  2023静安区民办上海上外静安外国语中学统招,上海市民办新和中学初中统招电脑摇号录取名单公布。

  2023黄浦区民办初中电脑摇号结果公布,上海市震旦外国语中学,上海市民办明珠中学,上海市民办立达中学,上海康德双语实验学校录取结果揭晓。

  2023年上海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时间为5月17日-5月18日,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入学报名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家长电脑随机录取结果。

  2023年5月17日-5月18日,上海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报名志愿录取,各区录取结果公布时间如下。、、、、

  2023年上海民办兰生中学招生简章,学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实施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导语】:4月6日,浦东新区教育局发布2023年浦东新区初中招生入学政策,将继续按照“户籍地与居住地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对口入学

  (二)在新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区教育局根据“十四五”期间区域教育布局调整、常住人口的变化,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公建配套学校建设、紧密型学区集团建设等要求,对本区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做出整体规划。根据本实施意见和区域内常住人口分布情况,按照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学校招生计划和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初中教育指导中心、小学教育指导中心指导学校通过网站公告、“校园开放日”、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区域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政策、操作细则及所需提供的证件,推广应用“一网通办”电子证照。浦东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以下简称“招考中心”)牵头落实,按时向幼儿园升入小学的适龄儿童家长发放《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向小学升入初中的学生家长发放“入学告知书”,作为入学的凭证。

  (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按照初中教育指导中心、小学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规范管理,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严禁擅自跨区域招生。实施均衡分班,严禁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严禁以、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任何形式选拔学生。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不得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有关政策妥善安排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安排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

  1.小学毕业信息核对。4月13日-4月24日,各校有序组织本市户籍和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核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及时凭有效证件通过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同时,组织民办一贯制学校征求本校学生直升意愿。4月24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生初中入学相关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2.回户籍(居住)地就读。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地入学的学生,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告知核对证件、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核对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为4月24日。招考中心将按照本区初中招生入学的有关要求和操作细则,安排申请回本区就读的学生入学。

  3.初中入学方式。本区公办初中按户籍、居住地段等信息对口安排学生入学,优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具备相应的房产证)一致的学生对口入学。公办一贯制学校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小学部实施“五年一孩”政策的一贯制学校,学生升入初中时仍按户籍、居住地段等信息对口安排入学。本区公办寄宿制学校限在本区范围内招生。

  1.公布招生简章。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处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根据区域和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将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以及区政府网站教育频道上公布。严禁民办中小学计划外招生,严禁擅自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涉外名义招生。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引进境外课程,不使用境外教材。

  民办学校应在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招生。经区教育局审定,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民办学校可按走读、住宿等分类设置招生计划,民办一贯制学校一般应设置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以及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生源,经区教育局审定,可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民办学校按招生计划实施分类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由区教育局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2.实施网上报名。本市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5月6日-5月8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适龄儿童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填报1所民办小学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小学调剂志愿。5月11日-5月13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须在“一网通办”网站义务教育入学专栏或“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填报1所民办初中参加电脑随机录取,并可填报1个民办初中调剂志愿。一旦完成报名,将不得再次报名或修改报名信息、放弃报名志愿。

  3.规范录取程序。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如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5月5日,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工作。5月17日-5月18日,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施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使用全市统一软件,实施全程录像,在电脑随机录取过程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纪检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电脑随机录取结果由招考中心负责公布,导入“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5月20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学校录取验证。5月22日,安排调剂志愿录取。

  4月7日起,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其中公办学校全部开展,民办学校可以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主要展示学校办学理念、师资水平、课程教学、课后服务、办学特色等情况,参与学区、集团建设的要展示共享共建的资源,但不得组织学生报名,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不得收取学生任何形式的简历(包括各类证书)等材料。

  区教育局各相关部门、招考中心、初中教育指导中心和小学教育指导中心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义务教育资源保障力度,完善招生工作决策机制,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特别是要加强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过程和结果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关bsport体育登录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报名录取学生时以学生、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拒绝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规定,由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和组织人事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挂钩。区教育局将招生违规情况、对违规现象的监督查处情况纳入对学校年度绩效考核工作。

  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未兑现“三个承诺”,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的,录取学生时以学生、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为依据或参考的,或存在招收无学籍材料学生,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组织对报名的学生家长进行测评、调研等活动的,擅自在计划外招收学生等违规招生行为的,由区教育局义务教育和计财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责令校长或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纠正,并酌情核减该校的招生计划数,核减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公布2023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和招生入学工作具体事项,以及按规定须向社会公布的其他有关招生入学信息。

  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始开展(公办学校全部开展,民办学校可开展)“校园开放日”活动。

  3.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

  3.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办理申请回户籍(居住)地就读手续截止日。